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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流转创始人黄林在鄂尔多斯推介项目 多旗县区落地实施

来源:汇浦网发布日期:2018-11-26浏览次数:1630

 2018年11月20-23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总负责人、北京海汇汇金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海汇金融投资集团董事长黄林应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多个旗(县、区)政府、银行等单位座谈推介项目在政府、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中的应用,目前已有多个旗(县、区)落地实施。集团副总经理李书生,内蒙古中实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王凯、副总经理云浩等参加了相关座谈。

康巴什区委书记杨云(左)、债流转项目创始人黄林(中)、康巴什区委常委、副区长田生华(右)

 在康巴什区,黄林分别与区委书记杨云,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冬,区委常委、副区长田生华,财政局长杨晓宇、副局长肖海波进行了会谈交流。杨云书记表示,通过应收账款债权流转解决企业需求问题是好事,要求各单位要把好事办好;李冬区长表示,支持组建康巴什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尽快发挥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化解政府、企业债务的积极作用;田生华副区长表示,将由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在解决企业债权盘活、债务化解的同时,做好银行不良贷款帮扶化解工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在伊金霍洛旗,黄林向旗委书记王美斌简要介绍了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便捷转让、受让情况,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下游企业申请开具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持有人借助项目系统通过市场化方式转、受让债权情况,受到王美斌书记肯定。目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关于鼓励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伊政发〔2018〕111号),设立了国有独资的伊金霍洛旗众乐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引入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已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相关业务。



 在鄂尔多斯农商银行,黄林介绍了海汇集团发展历程、经营情况,通过各地案例展示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业务进行了讲解。双方就合作开展项目,促进政府债务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促进企业应收账款流转、融资等具体业务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下一步落实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党委书记高屹东,行长刘生荣,纪委书记、监事长宋建农,副行长常征、吕治军,行长助理闫智晶、高志广,董事会秘书王瑞峰,公司金融部总经理苏燕平,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陈世伟,律师部总经理贾如,科技信息部副总经理郭辉辉;康巴什区财政局副局长肖海波、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春鸣、侯铁军参加座谈。



 在准格尔旗,黄林向财政局副局长郎文胜及旗政府办相关人员简要介绍了电子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便捷转让债权、化解债务的相关情况。目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已制定印发《准格尔旗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准政办发〔2018〕49号),设立了国有独资的准格尔旗同惠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引入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及相关业务,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了合作支持。同惠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总经理周晓荣陪同接待。下一步,准格尔旗将加快筹备组建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促进凭证(合同)债权流转。


    

 在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黄林与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余虹丽深入探讨了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模式在担保领域的应用。余虹丽表示,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学习和探索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模式,拟在近期进行落地实施,推动开展市级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鄂尔多斯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春鸣、侯铁军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在东胜区,黄林向区委常委、副区长何万智介绍了地方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借助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促进政府债务化解、削减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成果,推动区政府引入项目促进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合作。

 在高新区,黄林向财政局局长王磊简要介绍了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成果及实施步骤。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已经设立了国有独资的鄂尔多斯市高科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高科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由科技部批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指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北京海汇汇金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安徽投资的安徽海汇金融投资集团联合研发。

 该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批准组建以地方财政为基础的国有独资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央企或省、市属国企组建的国资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或人民法院支持的法定调解组织、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与国家相关部委认可的具有专业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操作经验和资质的单位合作,引入项目技术和业务模式,通过项目科技和增信的方式,将中小微企业拥有的对政府和国企的静态应收账款转换为集流转、融资、融货、交易和抵付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纸质或电子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记载的动态可流转应收账款,持有人不但可以融资、转让变现,还可以通过融货、抵付、抵销等方式流转,避免了完全需要融资来解决问题。通过“减法”方式,实现政府、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贷款的化解、削减,有效地解决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目前,项目已在天津、安徽、浙江、山西、内蒙等多地实施,成果受到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委意见肯定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调研肯定。科技部将该项目作为“基于债权流转的新一代电子支付服务体系研发及应用示范”纳入科技支撑项目,财政部拨款支持在全国推广。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已有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兴安盟突泉县等多地引入项目成果,另有多个市(盟)、旗(县、区)正在对接筹备开展。